我国农业保险迎来前所未有的战略发展机遇期
【编者按】不久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农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农业保险条例(草案)》。这意味着,我国农业保险将有法可依,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将在法律制度层面得以明确。这也意味着,我国农业保险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发展机遇期。
市场需完善
农业保险是指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农业保险作为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工具,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数据显示,“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从2006年的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35.68亿元,增长了近16倍。2011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73.8亿元,同比增长28.1%,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6523亿元。农业保险覆盖农户超过1.69亿户次,承保户数同比增长20%。
但是,在农业保险快速发展过程中隐忧仍存。许多农民、甚至受灾群众对“农业保险”这个词还很陌生。在西部一些以种植为主的县区,除了能繁母猪有政策性农业保险外,大面积的种植业并未纳入农业保险范围。目前有的省农业保险主要是种类不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农民收入水平低、保险意识欠缺、农险知识宣传不到位,导致了农业保险推行难。而各级政府政策的支持、农业保险立法的建立、财政支持政策的完善,是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最重要的机制和措施。
虽然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跃居世界第二。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是人口大国,我国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保持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和规避经营风险的要求更加迫切;中国也是农业大国,农业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不言而喻;中国更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
因此,我国农业稳步发展关系到的不仅是粮食安全,更是国家安全。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农业风险管理工具和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组成部分,对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护粮食生产安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发展农业这一弱势产业,亟须系上农业保险这根“保险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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