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住索赔关键时间点 事后理赔才能有的放矢
【编者按】很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和保单维护时往往对一些时间概念不清楚,只有掐住这些关键的时间点,买保险和事后理赔才能有的放矢。
1.60天缴费宽限期不能错过
包小姐2004年6月1日为自己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每年缴费5000多元。今年6月份,包小姐因为生意伙伴突然离去,周转资金紧张,眼看马上要到缴费期了,一时间又拿不出这笔钱,为此她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
其实,包小姐大可不必这么焦虑,她只要在余下的60天内,即今年7月30日之前缴费即可,对保单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2.观察期病不逢时难理赔
王先生去年12月10日为自己购买了两份重大保险,没有想到不幸在今年2月份就发生了合同范围内的重症。当他的家属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没有想到保险公司说只能退回已缴保费,且要解除保险合同。
原来,那份保险合同中说明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为90天,90天内生病只能做退回保费处理,王先生只能感慨:病不逢时。
据了解,除了因意外伤害造成住院治疗的费用外,一般的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在承保时保险公司都有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一概不赔。投保人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保险条款中的相关规定。
3.复效期两年后不再办理
对于一些“孤儿保单”,某保险理财经理表示,也是可以进行复效的,而一般保单的复效期是两年,如果两年后投保人仍未办理保单复效,保单效力就终止,不再办理复效。
谢芳指出,复效与宽限期是不一样的,在复效期内,合同效力虽未终止,但是也不成立,属于中止状态,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对于投保人而言,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要比重新投保更为有利,只要补缴了保费和利息,最初的保单现金价值就可恢复。
4.理赔期两到五年要抓紧
陈先生去年7月份乘坐旅游大巴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左腿骨折。今年7月他在整理书柜是,突然发现自己去年购买的一份一年期意外险保单,这让他万分懊悔。他以为,时间隔得太久,自己去年发生的意外不能理赔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保险专家建议,尽快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像陈先生这样的情况,只要从发生事故当天起两年内都可以理赔。
据了解,按照《保险法》规定,寿险类的理赔时效为5年,除寿险外的险种理赔时效是发生事故当天起的两年。
保险专家也提醒,购买保险后,一定要记得自己买的是什么险种,发生什么情况能申请理赔,同时要及时报案,以免耽误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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