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频出骗保事件 五招预防被骗
面对个别不良保险营销员,消费者该如何防止受骗?
11月29日,位于湖南的山区小城宜章县爆出惊天大案——中国人寿宜章支公司“业务明星”刘晓曼因涉嫌骗保于今年10月中旬被刑拘。据称,有超过100多名客户报案称从她手中购买了“国寿鸿鑫险”,总金额超过2200万元,创造了迄今国内最大寿险营销员骗保纪录。
12月6日,媒体又披露新闻,中国人寿平果支公司一小职员黄小红,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不仅侵吞了公款348.8万多元,还以高息引诱,收取客户资金达221万元。她侵吞的手段中,利用财务“冲正”,重复提取投保客户满期金919次;偷改原投保人信息,以退保、减保名义,提取现金共84笔。
面对个别不良保险营销员,消费者该如何防止受骗?
一保险人员表示,目前,我国的保险业务主要通过代理人进行销售,而代理人本身素质良莠不齐,导致购买保险被骗的事时有发生。为此,我建议大家在通过代理人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查验代理人的相关证件,证明其真实身份;其次,在决定购买保险时,最好和该保险公司经营网点取得联系,特别是代理人推销高回报的险种时,更应慎重;最后,在购买保险后,要及时索要保单和相关收据、发票,最好与保险公司联系,以确保资金转入保险公司账户。
因为保险产品的要素很多,合同条款复杂,险种也很多,因此,为了避免以后出现纠纷,购买保险前一定要仔细了解各险种的相关规定,仔细查阅合同条款内容,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做到了然于胸。
新险种别仅听嘴说
在湖南发生的这起骗保案件之中,涉案的刘晓曼向客户大肆吹嘘一款名为“国寿鸿鑫”的保险产品,而南宁的涉案者黄小红将银保产品“国寿鸿泰分红险”作为个险产品引诱消费者投保。
对此,保险专家表示,一个新型的保险产品上市之前,首先要向保监会备案相关产品信息,同时保险公司应在营业场所提供产品说明书,供消费者查阅。保险公司总公司或授权的分公司统一印刷营销材料,这些都是客户选择保险产品的有效依据。还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核实业务员所说的情况,并留下证据。
别轻信“高收益”
寿险业务员为了销售保单,往往许诺高额的收益。在湖南的骗保大案中,刘晓曼许诺客户缴纳7万元,一年后连本带利给10万元,收益率高达42.8%;南宁的黄小红则编造每月分红、高息的谎言引诱客户购买。
对此,保险专家指出,保险的收益主要来源于银行存款以及保险公司的投资经营。保监会规定,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是2.5%,所以业务员口中的高收益基本没谱。同时,保险产品的分红是每年一次,并不保证明年都有红利。
保单需有原件
在湖南发生的骗保案中,被骗者手中拿着各种假冒的“保单”、“保费收据”、“收条”。对此,保险专家指出,保单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印制,格式精美。上面盖有保险公司的公章,具备法律效力。复印保单后,就给业务员窜改提供了可乘之机。
保险业务员在收取了客户的保费之后,应该出具保险公司的保费发票。如果暂时没有发票,应该出具盖有保险公司财务章的暂时收据,并在一个月之内换回正式保费发票。
保费尽量转账支付
保险专家指出,为了预防不良业务员的挪用行为,最好还是能够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购买保险产品的保费。其方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出示一份授权委托书,允许保险公司可以定期从投保人的银行卡上扣除保费,这样一来就保证了资金安全。
关注保险公司回访电话
为了保护客户的利益,预防保险代理人的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往往都会与投保人作回访,回访形式一般为电话沟通。如没有接到回访电话,客户就要小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