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南京工厂爆炸事故原因
8月1日,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外通报了南京市“7•28”爆炸事故的原因。通报说,初步认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安全管理缺失,施工队伍盲目施工,挖穿地下丙烯管道,造成管道内存有的液态丙烯泄漏。泄漏的丙烯蒸发扩散后,遇到明火引发大范围空间爆炸,同时在管道泄漏点引发大火。
南京爆炸事故系施工挖断管道导致丙烯泄漏所致
经了解,发生燃烧爆炸的南京迈皋桥原塑料四厂厂内管道系由金陵石化输送丙烯的原料管道,塑料四厂已实施搬迁改造,厂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周边居民大部分已经搬迁。在拆迁施工中造成管道破损、丙烯泄漏。
据当地媒体《扬子晚报》报道,7月29日下午的官方发布会上,南京市安监部门将事件定性为“违规转包”,称事故发生地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已被列入拆迁规划,“(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绍某违规将工程转包给了其妻弟董某。董某又将该工程违规转包给了其妻弟方某。个体施工者方某在进场施工期间,不顾塑料四厂及当地街道负责人的提醒和警告,进行违规拆除”,事发当日,方强锋在现场操 作机械平整土地时碰裂地下的丙烯管线,造成丙烯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后发生爆燃。
已被公安局刑拘的四名肇事者,分别为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绍建军(男,45岁,南京栖霞区人),绍某的姐夫董来荣(男,54岁,江苏淮安人),董某妻弟方强锋(男,南京人),原南京塑料四厂安全工程负责人蒋山尊(男,49岁,南京人)。
此次事故发生地栖霞区,正是南京化工产业集中区之一。“经过这次爆炸考验,我们必须要反思重化在城市产业布局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南京市社科院一位研究员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有报道透露,在28日晚向赶抵南京的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汇报时,南京方面提出加快化工业整治工作,计划3年内要迁徙主城八个区内除金陵石化以外的所有化工厂,还将对全市所有的危险品输送管道进行大摸底。个区内除金陵石化以外的所有化工厂,还将对全市所有的危险品输送管道进行大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