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支柱优先投保原则和保障产品优先投保原则
家庭投保的首要原则必须遵循主次要
上海读者刘先生来信:今年1月份我的宝宝出生了,想给宝宝进行教育险投资,给太太考虑大病险,目前的想法是暂时不为自己考虑保险。我的财务状况是:房贷20万元,基本没做投资,公司对子女的医疗费用可报销50%,而本人则可100%报销;有较高的身故及意外保障;我的收入是税后7000元~8000元/月,太太约3000元/月。按照8000元/年/家庭的预算,请帮助制定保险理财规划。 方案一
保险理财师:黄宜平
宝宝的出生,让具有保险意识的男主人将保险作为理财的基石,显得非常明智。但男主人显然走入了投保误区,因为在科学投保的原理中,两个“优先投保”原则是必须遵循的,即经济支柱优先投保原则和保障产品优先投保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买错保险比不买保险更糟糕。为此提醒男主人,一定要分清保险的轻重缓急再进行投保。
购买保险要点
经济支柱优先投保原则
案例中,男主人的年收入占整个家庭收入的70%以上,因此毫无疑问是一级风险保障对象,而不应将孩子和太太的保障作为重点。
保障产品优先投保原则
在投保时,首先应该安排本身最急需的保险种类,也就是必须考虑到保障型产品的优先性。这个最急需的保险种类如何界定?关键是看哪一类保险事故可能对个人带来的经济危害最强。通常,我们将发生几率低、但一旦发生将严重影响家庭财务平衡的风险放在首位,其先后顺序一般是:身故、残疾、重大疾病。而孩子的教育费用不一定局限于保险产品,在家长安康的基础上,可通过其他理财手段来实现。
购买保险建议
男主人:由于已有公司提供的意外、医疗、身故保障,因此首先应当考虑的是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额是否足够?若跳槽,新公司的类似保障是否继续存在?退休后的健康医疗危机如何化解?建议首先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为自己建立终身健康保障账户,重疾保额应满足中等治疗水平的医疗费用,以20万~30万元为宜,可将消费型和分红返还型进行组合;同时附加一些住院津贴型保险。
其次,公司提供的身故和意外保险的额度,是否能满足房贷总额和年收入的10倍(保证家庭10年的基本生活费用、孩子的成长教育费用)?如果不足则需补充。其中定期寿险必不可少,其保障的期限与贷款期限、孩子成长周期应该相吻合。
最后,公司提供的身故、意外和医疗保障,未来具有一定可变性,一旦失去应该及时补充,切勿遗忘。
女主人:公司有部分保险,可再投保10万元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10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含女性疾病保险责任)和10万元保额的寿险,附加住院津贴保险。
孩子:首先,及时参加当地政府相关的少儿医疗保险;其次,可投保10万元保额的消费型少儿重大疾病险,每年的保费仅需几百元;第三,待孩子开始学步时,投保意外伤害险。
保险解决方案
支出:8000元/年/家庭。男主人每年保费支出建议控制在5000元以内。女主人每年保费支出在3000元左右。
方案二
海尔纽约人寿保险理财师:顾晓玲
刘先生夫妇目前处于家庭成长阶段,该阶段的特点为:未来20年家庭责任最重,子女教育费用较高,成人处于发病的危险期,另外还需要开始着手准备退休规划。
购买保险要点
建议先给家里最赚钱的人买保险,即先考虑夫妇投保。顺序为:健康疾病类、意外医疗类;其次是身故保障类;接下来是养老投资类。
给孩子买保险,顺序为意外、医疗,其次是教育金的储蓄。
购买保险建议
刘先生的收入水平是太太的2倍多,承担着家庭的主要经济压力,在健康方面要多加注意。建议在公司保险福利之外仍考虑部分寿险及大病险。预算不多的情况下,先保障5年期,在5年内可转换成长期寿险保单。
至于孩子的医疗保险是否需要考虑,目前上海市新生儿童可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为: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每年费用60元;少儿互助住院基金,每年费用60元;独生子女保险(去年9月刚实行),每年费用:60元。
太太的保险计划可以再考虑一般医疗,因为社保的医疗保险在使用时,仍有部分金额需个人承担,但在计划中并未附加。
保险解决方案
支出:7937元/年/家庭。
得到:家庭各成员每人享有10万元大病保障金;孩子拥有固定的一笔教育基金,而太太享有终身的大病保障,先生拥有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