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云南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34.6亿元 同比增长15.6%
2015年云南保险业发展“增速快、质量好、运行稳”
会议指出,2015年,云南保险业主动服务和融入云南发展战略,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保险市场呈现“增速快、质量好、运行稳”的特点。据统计,全省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34.6亿元,同比增长15.6%。财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5.98亿元,人身险公司实现短期险承保利润3.05亿元。
同时,服务实体经济增长的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以及聚焦民生保障的年金保险、健康保险都实现了增长。辖内保险分支机构退保率、应收保费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项风险指标可控,保险市场运行安全稳健。
2015年,保险业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服务地方发展。一是开展地震巨灾保险试点。二是助力人口较少民族精准扶贫。三是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四是大病保险稳步推广。五是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取得新进展。六是责任保险快速发展。七是“安保互动”项目稳步推进。
2015年云南保险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会议指出,2015年,云南保险监管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保险业“新国十条”和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
在提升保险服务水平,着力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方面。一是治理销售误导。二是治理理赔难。三是解决消费投诉。四是完善诉调对接。五是开展消费者教育。
在加大监管力度,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方面。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组成12个工作组,派出108人次,对全省16个州市保险机构自查整改工作开展督导抽查,州市级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在加强非现场监管,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方面。一是完善三层级数据监管体系。二是关注重点领域风险。三是严控案件风险。
在发挥政策引领作用,着力营造发展环境方面。2015年,一共有1个综合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涉及商业健康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大病保险的3个专项文件连续出台。
“十二五”时期 云南保险业实现跨越发展
数据显示,“十二五”时期,全省保险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省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215.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434.6亿元,保险业总资产由2010年的327.3亿元增长至2015年的661.4亿元,两项重要发展指标均成功实现翻番。
同时,全省保险业改革创新亮点纷呈。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率先探索运用保险机制创新扶贫模式,为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提供综合保险保障服务等等。
全省保险业服务大局全面升级。五年间,各项赔款与给付支出合计626.2亿元,年均增长22.3%。累计承担经济社会风险保障63.7万亿元,保险资金累计新增投资落地金额504.9亿元,较好地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此外,全省保险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省政府5年出台4份纲领性文件指导保险业改革发展,使保险业越来越融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全省保险业监管基础也更加巩固。
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做好2016年云南保险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2016年,云南保险业要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必须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将协调作为发展的内在要求,将绿色作为发展的必要条件,将开放作为发展的必由之路,将共享作为发展的本质要求,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会议强调,要服务好重点民生领域。完善巨灾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再上新台阶,推动大病保险业务发展,打好医疗扶贫攻坚战,深化商业健康险发展,促进养老险业务发展,稳步推进商业车险改革,拓展责任保险产品和服务。同时,要聚焦关键环节,防范化解保险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